合肥市標準化項目申報時間:
2020年7月27日-2020年8月7日。逾期未申報,視為自動放棄,不再受理。
合肥市標準化項目申報要求:
所有申報政策資金的企業(yè)、單位須提供如下通用材料∶
①加載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;
②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;
③"涉企系統(tǒng)"項目基礎(chǔ)信息表;
④產(chǎn)業(yè)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;
⑤標準化項目獎補資金申請表;
⑥標準化項目企業(yè)績效書。除提供通用材料外,各項目需要根據(jù)項目類型分別提供其他相關(guān)申報材料。
(一)支持開展標準制定
1.申報條件∶
標準的實施時間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之間,已有標準文本的;標準的實施時間在2019年7月1日之前,標準文本印刷出版時間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之間的。
2.申報材料∶
(1)國際標準∶①國際標準提案;②國際標準審定會會議紀要;③國際標準發(fā)布公告;④標準文本;⑤國標委出具的國際標準制定相關(guān)證明。
(2)國家、行業(yè)標準∶①標準立項文件復印件;②標準發(fā)布公告復印件;③標準文本原件。
(3)省、市地方標準∶①標準立項文件復印件;②標準發(fā)布公告復印件;③標準文本原件;④標準備案證明材料。
(4)團體標準∶①在產(chǎn)業(yè)政策制定、行政管理、政府采購、公共管理等工作中被政府采信的證明材料原件;②標準文本原件;③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標準自我聲明公開證明材料。
(二)支持試點示范工作
1.申報條件∶批準文件時間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之間的項目,其中獲得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(yè)的,批準文件時間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之間的項目。
2.申報材料∶批準文件復印件。
(三)支持技術(shù)組織建設(shè)
1.申報條件∶
批準文件時間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之間的項目。
2.申報材料∶
(1)批準文件復印件。
(2)2019年已申請過該獎補項目的單位,需要另外提交截至本獎補時間之前有效開展工作的相關(guān)證明資料、工作總結(jié)及工作經(jīng)費決算明細清單。
(四)支持開展合作交流
1.申報條件∶
承辦活動時間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之間。
2.申報材料∶
承辦國際標準化組織年會和學術(shù)研討會、國家重大標準化活動的請示、批復、通知文件、會議紀要復印件。
項目申報 咨詢熱線:0551-65300113 18019935577
咨詢Q Q:2881026093